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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拟同意设置石家庄健海医学检验所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4-07-09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7-09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拟同意设置石家庄健海医学检验所的公示

2014年7月9日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向省卫生计生委提出《关于拟设置石家庄健海医学检验所的请示》(石卫医政[2014]5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石家庄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经组织论证和研究,拟同意设置石家庄健海医学检验所。现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石家庄健海医学检验所

  二、医疗机构类别:医学检验所

  三、设置单位:河北省健海生物芯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四、经营性质:营利性

  五、选址: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科技中心12层

  六、服务对象:社会

  七、诊疗科目: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八、投资总额:1000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4年7月9日至7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联系电话:0311-6616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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