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副食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的通知
(渝供发〔2007〕61号)
各区县(自治县)供销社、市新合作联佳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市金鼎日用杂品有限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做好肉禽蛋等“菜篮子”商品购销工作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07]55号)和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供销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副食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今年以来,受疫病发生及饲料涨价等多种因素影响,全国范围内以猪肉为主的副食品价格出现了上涨,7月以来还出现了加速上涨之势。1~6月,我市生猪因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死亡67000头,生猪存栏数同比下降5.7%,猪肉价格上涨27%,“菜篮子”面临严峻形势。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全市供销社系统与其它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品质,积极促进“双向流通”,较好地满足了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1~7月,全市供销社系统收购农副产品10.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7%,为满足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积极贡献。面对今年上半年,特别是7月以来主要副食品价格加速上涨的新形势,各级供销社要站在全局和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目前副食品市场和价格形势的严峻性,认识到副食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是影响物价总水平的重要因素,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社会稳定的大事,进一步提高做好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对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积极迅速行动起来,加大工作力度,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副食品市场供应,尤其是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供应,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新的形势下,切实做好主要副食品市场供应,保持价格稳定,是各级供销社和有关单位的应尽之责与重要任务。区县(自治县)供销社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做好主要副食品的供应工作,作为当前供销社的一项重要工作,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绝不可掉以轻心和麻痹大意。各有关单位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继续做好主要副食品的购销和促进“双向流通”工作,保障副食品市场供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任务,按照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在区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地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促进副食品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水平。
三、落实政策措施,努力降低流通成本。针对当前因生猪生产出现下滑导致主要副食品市场供应偏紧和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国务院、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副食品生产发展、搞活副食品流通的政策措施。区县(自治县)供销社要认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努力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与落实工作。要牢记服务宗旨,改进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完善网络服务体系,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大力发展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培养农产品经纪人,推进“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完善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培育和壮大副食品产销一体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标准化、规模化、科学化生产。要积极争取政策和信贷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副食品冷链物流,充分利用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逐步建立适应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产供销一体化供应链体系,降低流通成本。要大力推进流通环节的节能降耗,减少对各类商品的豪华包装,降低成本,减轻消费者负担。要进一步发挥供销社城乡网络齐全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产销衔接,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采取连锁配送、定点直供等措施,减少中间环节成本,稳定副食品市场价格。
四、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购销保供应。各地供销社要加强对副食品供求形势和价格变化的日常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全面了解把握市场信息,指导生产,搞好经营,保障供应。要对所属相关企业经营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副食品的数量,做到心中有数,不断完善市场供应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努力保障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围绕秋季农业生产,切实抓好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保障,特别是蔬菜基地区县要确保化肥品种齐全,农资价格稳定,确保秋季粮食和主要农副产品生产。市和区县供销社有关经营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副食品市场购销网络,扩大副食品购销,保障副食品市场供应。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安全。目前,带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是粮食、猪肉等副食品,这与当前国际市场粮油及初级农产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加等密切相关,也存在着少数经营者趁机合谋涨价、哄抬价格等现象。各地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所属相关企业及承包租赁经营门店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交易,坚决打击和查处串通定价、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供销社系统的良好形象。要按照市场规律确定合理的副食品价格,兼顾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三者利益,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要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法规政策,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503号令)的要求,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禁止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副食品,经过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真正让广大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各地供销社要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7]22号文件、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情况,及时向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汇报,并通过内部办公网或互联网邮箱,于8月31日前报送市总社业务发展处。
联系人:高仁伟,联系电话:6775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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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