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专项整治的通知
银市场监管发[2016]413号
2016年12月6日
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了进一步依法规范网络订餐服务活动,加强银川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网络供餐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网络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结合11月17日召开第三方平台行政约谈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订餐经营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2016年11月20日至2017年1月20日。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取缔利用网络订餐提供餐饮服务的无证餐饮经营单位,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网络订餐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网络订餐服务健康发展。通过专项整治,入网餐饮单位证照核查率100%,无证入网餐饮单位查处率100%。
三、整治重点
重点打击第三方平台主体审查责任不落实,致使无资质甚至资质造假餐饮单位入网非法经营;重点打击未取得合法资质提供网络供餐以及入网供餐单位实体店食品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和擅打清真标示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内容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20日至12月5日)。
11月17日,已要求第三方平台按食品安全监管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一是是否制定入网餐饮单位管理制度;二是是否审查入网餐饮单位经营资格,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实名登记,建立入网餐饮单位主体信息档案,并及时核实更新;三是是否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布网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公布投诉电话、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信息等内容。12月8日前各平台将自查自纠工作和报备资料报送市局餐饮安全监管科。
(二)专项整治阶段(12月9日至2017年1月10日)。
1、全面普查网络订餐交易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无证
无照或检查核实不具备网络订餐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条件的餐饮单位,要立即停止线上交易,并撤销该单位所有网上信息。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第三方平台,必须依照
《食品安全法》严肃查处。
2、重点抽查网络供餐单位网上信息与实体店信息是否一致。并对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食品用包装材料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存在问题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3、监督检查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制度是否完善。一是网络供餐单位是否备案,是否及时更新;二是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三是是否建立管理人员和送餐人员培训机制;四是是否建立消费维权机制。
4、网络供餐单位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1)食品加工过程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2)送餐品种不得有冷菜、生食(如醉泥螺、醉虾、醉蟹等腌制生食水产品、生鱼片、拌黄瓜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预拌色拉等高风险品种。
(3)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客户送餐,使食品可在加工完成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食用。提供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应在宣传单或菜单等醒目位置标明外送范围和送达时间,按照标示的事项提供外送服务。同时在送餐容器的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加工时间和消费时限,并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4)送餐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当是食品级材质,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包装完好,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同时根据食品品种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温度。
(5)送餐人员应按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明,送餐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6)在食品配送过程中,是否做到清真食品和非清真食品分别装箱配送。
5、在检查中发现涉嫌伪造许可证行为的,应追查伪造许可证的责任人,并按涉嫌违反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一律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月10日至1月20日)。
此次专项检查要坚持边整治、边提升、边总结,及时总结提升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巩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发挥基层网格化监管的作用,建立健全网络订餐预警发现、及时打击等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无证餐饮服务进入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全面提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各分局于2017年1月17日将总结及汇总表报送市局餐饮安全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本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局根据工作实际,统筹调配力量,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净网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认真督促本辖区内的订餐平台和外卖配送机关按照时限要求开展自查和上报备案资料。
(二)属地负责,形成合力。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围绕工作目标,根据专项检查工作需要,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依法行政,履职尽责。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一方面抓第三方平台的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第三方平台进行严肃查处。集中整治过程中,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第三方平台要注重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对平台总部不在所属辖区内的,应及时将第三方平台相关违法违规证据上报市局。另一方面抓线下的网络供餐餐饮单位,对无证经营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对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等情况的,要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在整治过程中,市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对每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列出问题清单,并督促限时办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通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对严重扰民、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无证外卖餐饮经营行为,要适时组织媒体进行曝光。要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打造诚信经营、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附件1:银川市网络订餐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日期: 月 日
项 目 | 数量 | 备注 |
1、辖区内网络订餐第三方交易平台数 | | |
2、辖区内网络供餐服务单位数量 | | |
其中:持证网络餐饮单位数量 | | |
4、检查情况 | 出动监督执法人员人次 | | |
检查线下餐饮服务单位数 | | |
责令改正餐饮服务单位数 | | |
整改验收餐饮服务单位数 | | |
关停或取缔线上餐饮服务单位数 | | |
5、查处情况 | 立案查处数 | | |
涉案金额(万元) | | |
罚没金额(万元) | | |
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数 | | |
分管领导:
填 表 人: 电 话:
附件2:各网络订餐平台和外卖配送机构报备需提供的资料
1、本平台总部许可证照复印件和在银川地区所需得的许可证照复印件;
2、本平台工作制度和上线餐厅审核工作流程;
3、本平台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公司任命文件),配送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4、上线餐饮单位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5、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新增和减少餐饮单位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