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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汕头中心医院对口支援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卫生院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11-04-16

发文字号

粤卫函[2011]27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4-16

颁发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同意汕头中心医院对口支援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卫生院的复函

粤卫函[2011]270号

2011年4月16日

揭阳市卫生局:

  根据《广东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实施方案》(粤卫[2008]171号)的精神,经你局申请,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卫生院与汕头中心医院共同商定,我厅同意汕头中心医院对口支援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卫生院。请按照《广东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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