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内卫疾字[2011]552号
2011年6月8日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各大厂矿企业卫生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保持我区艾滋病低发状态。现将有要求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职责
自1996年我区报告首例艾滋病感染者以来,截止2011年4月30日,全区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855例。其中2010年203例,2011年1至4月份已报116例,12个盟市62个旗县区报告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各地报告病例有逐年明显上升趋势,防治形势不容乐观。我区与全国艾滋病疫情形势一样,许多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尚未发现,艾滋病传播方式以性传播为主,传播途径更加隐蔽,男男性行为传播方式上升明显,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和流动人群防控工作难度加大,防治任务仍十分艰巨。
我区虽然是艾滋病的低发流行区,部分地区艾滋病病例相对比较少,疫情较轻或暂时无疫情,一些地方领导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严重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松懈和消极厌战情绪,对防治工作不重视,监测检测、宣传教育、行为干预等政策措施不落实,规划目标任务不能完成。传染病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治工作,疫情将会逐渐向高发转化,甚至带来难以挽回的局面。所以,我们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科学实施,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落实艾滋病防治的各项防控措施。
各地要了解掌握本地的防治工作实际,制定适合本地的实施计划,解决本地影响艾滋病流行的重要环节、主要地区和主点人群的艾滋病防治问题。
二、加强检测监测,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
1.健全检测咨询、转介服务网络
为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完善监测检测网络,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除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免费检测咨询室外,指定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免费检测咨询点,使每个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综合医疗机构至少各设立1个免费检测咨询点,建立以旗县级为单位、以检测服务、心理支持和健康教育为窗口的检测咨询服务网络。在苏木乡镇卫生院也要建立艾滋病快速筛查点,提高免费检测咨询服务的可及性。
开展常规HIV抗体筛查检测的相关机构要做好检测前信息提供、检测后结果告知和咨询服务。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机构要建立完善的转介服务机制。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监管场所做好当年新入所高危人群免费HIV抗体检测,为刑满释放艾滋病患者及时提供转介服务,有效防止艾滋病病毒传播。
2.加强高危人群监测检测工作
为加大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发现力度,各地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吸毒人群、男男性接触人群、失足妇女、性病门诊就诊者等高危人群监测检测工作,在开展哨点监测、行为干预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对高危人群人群的检测,及时准确掌握高危人群的感染现状。
三、强化行为干预, 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
1.开展高危人群行为干预
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失足妇女、男男性接触人群、性病门诊就诊者和多性伴者,作为干预的主要目标人群。选择目标人群集中活动场所,建立业主负责制,全面推广以使用安全套为主的预防艾滋病、性病经性传播的综合干预措施。在浴池等经营性娱乐服务场、星级饭店/宾馆的大堂、招待所和旅店服务台等地方放置顾客方便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醒目地方长期张贴或摆放宣传画,安装预防艾滋病性病安全套发售装置和免费发放点。对从事高危行为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教育。依托有性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为性病门诊对就诊者及其配偶或性伴提供心理咨询,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和性干预服务包。
2.加强专业人员能力培训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对医疗机构临床医务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等进行专业培训,提高门诊人员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训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教、监狱等监管场所的岗位监管民警和医务人员,普及艾滋病防治、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知识,消除恐惧。
3.动员和支持群众团体参与干预工作
积极支持社会草根组织和团体等NGO组织,发展志愿者参与艾滋病性病综合干预,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动员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安全套推广、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和开展同伴教育等综合干预服务。
4.认真做好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
各地根据本地区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人数,不断扩大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覆盖面。维持治疗门诊在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同伴教育、行为改变、安全套推广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抗病毒治疗或结核病治疗转介服务。各门诊要严肃患者入组和后期管理,提高治疗维持率。维持治疗门诊要定期为服药治疗患者提供包括艾滋病抗体检测(每半年1次,HIV确证阳性者除外)、丙肝和梅毒检测(每年1次),每月1次随机尿吗啡检测及随访检测服务,检测结果要及时进行网络上报。各门诊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维持治疗服务质量。各级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组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门诊患者收治及管理、药物使用及安全、人员配置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给予技术指导、信息管理及效果评估,与各级公安部门配合,逐步完善和推进全区清洁针具交换点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宣传教育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首要环节,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领导干部行政学院等组织开展干部培训、演讲团巡讲等,提高领导干部认识,掌握艾滋病防治政策和措施。在农村、社区、学校、建筑工地、工作场所及偏远贫困地区,在大中城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在铁路、民航、长途火车汽车站候车厅(室),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制作适合农村牧区和少数民族语言的知识手册,刷写墙体宣传标语,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宣讲,大型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或滚动字幕,交通工具公益宣传广告或健康教育知识视屏,大型公益广告牌和科普知识宣传栏,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健康教育课程,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图书馆、阅览室配备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读物,校园、建筑工地宣传栏、职工文化俱乐部、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健康栏目和橱窗专栏、村卫生室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核心信息。在世界艾滋病日,组织开展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举办艾滋病知识宣传讲座,知识竞赛或文艺汇演等,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大众艾滋病宣传普及率。
五、提供孕产保健服务,扩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覆盖面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认真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组织学习并积极落实国家下发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预防母婴传播是艾滋病防治工作优先领域的要求,为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妇女提供免费HIV和梅毒筛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和预防先天性梅毒工作逐步扩展到全区。并为HIV感染分娩孕产妇和婴儿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对艾滋病抗体确认试验结果阳性、自愿终止妊娠的孕妇,妇幼机构要提供终止妊娠服务;为自愿选择继续妊娠并分娩的孕产妇提供免费CD4检测、病毒载量检测、抗艾滋病病毒药物;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要提供免费抗病毒药物以及预防机会性感染药物,并按规定提供随访服务。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免费早期诊断检测及免费抗体检测,尽早诊断其艾滋病感染状态,并做好相关数据上报工作。
六、加强病例管理,落实随访措施,扩大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面
各地要掌握本地区艾滋病疫情动态,及时整理分析辖区艾滋病病例报告及随访现状,认真做好病例管理,对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必须进行定期随访,随访率要达到70%以上。
按照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方案的要求,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及时纳入抗病毒免费治疗计划。提供包括抗病毒药物治疗、相关检测等服务。艾滋病患者服药依从性要达到80%以上,艾滋病人病死率要维持在5/100人年,服药病人CD4细胞检测率和病毒载量检测率均达到100%。做好单阳配偶的告知和定期检测,单阳配偶HIV抗体检测比例达到60%;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接受CD4细胞检测的可及性,保证随访到的病人CD4细胞检测比例达100%。对随访到的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CD4细胞检测率要达到100%。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医疗保障工作,提高艾滋病病人门诊、住院新农合和城镇医保报销比例,让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真正得到实惠,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落实国家权益保护政策,消除岐视,做好艾滋病防治定点综合医院及传染病医院的能力建设,加强相关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其综合诊疗服务能力,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属在就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加强血液安全管理,通过无偿献血宣传和固定无偿献血志愿者,全面推进无偿献工作。通过组织发动自愿的无偿献血,保证临床用血安全与需求,减少计划无偿献血病例,取消政府指令性计划无偿献血,从机制上消除血液安全隐患。加强实验室血液质量控制,完善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加强采供血机构和临床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血液检测和临床用血水平加强采供血机构管理,健全采供血机构网络,对所有临床用血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完善室间质控和室内质控体系,从血液采集、检测的源头和临床科学合理使用两方面保障血液安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在红十字日、世界献血者日和大型节假日等时间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或原料血浆行为的活动,取缔非法采供血机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面加强示范区综合防治工作
综合防治示范区是国家和自治区重点落实艾滋病防治措施的试点,示范区管理办公室要协调政府履行承诺,落实配套资金,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按照《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要求,开展基线调查、能力建设、医疗救治、关怀救助、健康教育、阻断母婴、预防经性和经血传播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疫情监测和病人管理、医源性感染和预防等防治工作,全面完成5大领域80项工作任务。探索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的有效机制,建立以农村乡(镇)和城镇街道为基础的艾滋病防治网络,为大众提供预防知识,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和关怀,率先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等重要政策措施,为全区艾滋病防治提供成功经验。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能力和专业素质
针对我区艾滋病防治队伍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兼职较多,与繁重的防治工作不相符的情况,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人队伍建设,选派有能力的专业人员充实到艾滋病防治工作队伍中,落实国家相关福利待遇,建立激励机制,稳定专业和健全专业队伍,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保持队伍的健康发展。
十、加强监督检查与防治效果评估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家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框架》,制定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与评估工作计划,举办培训班,加强督导与评估人员能力建设,选取国家监督与评估指标体系中能够反映本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和效果的指标,定期开展艾滋病防治监督与评估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及时收集整理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和进展,每年要保证有专项调查和大型的督导评估。督导与评估工作要保证效率和质量,要及时总结、分析督导评估结果,发扬成绩,查找不足,准确掌握本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现状,为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落实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