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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上半年全区食物中毒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04-07-09

发文字号

内卫法监字[2004]22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07-09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2004年上半年全区食物中毒情况的通报

内卫法监字[2004]222号

2004年7月9日

各盟市卫生局,包钢、呼铁局、大兴安岭林管局卫生处:

  2004年1月至6月卫生厅共收到7个盟市食物中毒报告15起,中毒人数482人,死亡2人,现将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一 、食物中毒发生情况
  (一) 时间分布
  月份 报告起数 中毒人数 死亡人数
  1    1    26    0
  3    2    104    0
  4    3    39    0
  5    4    195    2
  6    5    118    0
  合计  15    482    2
  (二) 地区分布
  地区 报告起数 中毒人数 死亡人数
  呼和浩特 1    26    0
  乌海   5    134    0
  赤峰市  2    118    0
  兴安盟  2    66    0
  呼伦贝尔市3    41    2
  通辽市  1    3     0
  鄂尔多斯市1    94    0
  合计   15    482   2
  (三) 中毒致病因素
  致病因素 报告起数 中毒人数 死亡人数
  化学性    2    31    0
  微生物性   7    294    0
  有毒动植物  1    4     2
  不明原因   5    153    0
  合计     15   482    2
  (四)中毒发生场所
  场所 中毒起数 中毒人数 死亡人数
  家庭   4   116   2
  学校   4   199   0
  工地食堂   3   90   0
  职工食堂   1   26   0
  餐馆     3   51   0
  合计     15  482   2

  二、 致病因素和原因分析
  2004年上半年全区共上报食物中毒15起,中毒482人,死亡2人,死亡率0.41%。中毒起数比2003年全年还多2起,中毒人数比2003年多46人,死亡人数少1人。
  分析2004年上半年各盟市上报的食物中毒有以下特点:
  1.2004年上半年食物中毒仍以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起数和人数最多,中毒起数占46.67%,中毒人数占61%,但没有中毒死亡。7起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的3起,家庭2起,建筑工地1起,餐馆1起。引起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的细菌有蜡样芽孢杆菌、变形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2.化学性食物中毒全年共有3起,其中2起发生在家庭,
  一起是由于食用被毒鼠强污染的面粉引起的,中毒5人,无死亡。一起是因误食山野菜“草乌头”引起的,4人发生食物中毒,2人死亡。另外一起发生在企业职工食堂,因食用未煮熟的豆角, 26人发生食物中毒。
  3.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5起,中毒起数明显增多。不能明确中毒原因的主要原因:一是采样不及时或采样不当,样品代表性不强;二是由于检验条件的限制,不能对样品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检验分析。
  4.从中毒发生的场所来看,不同的场所中毒起数没有明显的差别,上半年中毒死亡2人都发生在家庭食物中毒。学校发生食物中毒的人数最多,占中毒总人数的41.3%。
  5.从食物中毒发生的时间来看,食物中毒分别发生在1、3、4、5、6月份,中毒起数呈逐月递增的趋势,微生物性食物中毒集中发生在气温相对较高的5、6月份。
  6.从聚餐的形式看,大型聚餐发生的食物中毒有增多趋势,红白事业及满月庆典聚餐食物中毒共发生3起,中毒120人。
  7.食物中毒报告数量明显增多的原因分析
  (1)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出台后,各地对食物中毒的报告意识和报告管理能力明显提高,食物中毒漏报、瞒报情况有所减少。
  (2)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力度加大,食物中毒事件不可能在局部被遮掩。也是食物中毒报告数量增加的原因之一。
  (3)学校发生中毒的数量和人数较多,主要是近年来学校对改善学生食堂卫生基础设施和加工条件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完善、操作不规范、食品加工贮存不当、卫生监督工作不到位等原因而造成的,这些问题,在农村寄宿制学校表现尤为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目前正值盛夏高温天气,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时节,为做好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今年上半年全区食物中毒特点,各地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预防食物中毒工作的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当前实施的食品放心工程有关工作,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为手段,加大食品专项整治力度。各地要加强对餐饮业、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和大型聚餐活动的监管力度,在学校食堂、餐饮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推行大型聚餐申报制度,落实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提高食物中毒的预防能力。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饮食习惯、环境特点、历年来食物中毒的发生情况及以往处理食物中毒事件的经验教训,制定和完善本地区食物中毒抢救、控制和预防预案。要健全食物中毒报告系统,指定专人负责报告工作,提高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病的预防预报能力。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医疗机构业务人员食物中毒相关知识的培训,要适时组织应急调查处理和救治演练,增强食物中毒快速反应能力,提高食物中毒调查处理、诊断、救治和控制水平。要落实食物中毒指定救治医院,储备必要的救治药品和器械,提高救治率。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使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饮食习惯、了解和掌握有机磷农药、亚硝酸盐、剧毒农药、致病微生物等常见食物中毒的症状、预防控制方法和措施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和《食物中n事故处理办法》的要求做好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控制、报告、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目前实际工作情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的食物中毒在按规定报告的同时,要及时将食物中毒发生情况以紧急报告和终结报告的形式直报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和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死亡1人及中毒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及其它需要紧急报告的中毒应当于6小时内直接上报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卫生部执法监督司电话:010-68792407,传真:010-68792408。卫生厅法监处电话:0471-6920695、传真:6293360),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治区卫生厅不以食物中毒的发生情况作为对盟市实绩考核的指标,各地要按要求报告,对不按要求报告的单位,自治区卫生厅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04年上半年我区食物中毒发生情况

  1、2004年1月5日,内蒙古生物制药厂26名职工因食用未煮熟的豆角,发生食物中毒。
  2、2004年3月10日,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宜里镇14名学生人因食用不洁食物导致食物中毒,无死亡。
  3、2004年3月16日,乌海市蓝星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幼儿园90人发生原因不明食物中毒,无死亡。
  4、 2004年4月26日,乌海市海勃湾区13人因食用无证摊贩加工的被变形杆菌污染的羊头、羊蹄发生食物中毒,无死亡。
  5、2004年4月27,乌海市沸腾渔家举办满月庆典,12人因食用不洁食品发生食物中毒。
  6、2004年4月28日,乌海市沸腾渔家举办婚宴,14人因食用不洁食品发生食物中毒。
  7、2004年5月1日,乌海市海勃湾区青山市场后杨志刚家5人因食用被毒鼠强污染的面粉,发生一起毒鼠强中毒事件,无死亡。
  8、2004年5月6日,鄂尔多斯市达旗白泥井镇王正壕村村民李厚为其父举行葬礼,由
于食品加工贮存不当,94人因食用受沙门氏菌污染的食品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
  9、2004年5月12日,赤峰市翁牛特旗解放营子乡中学92名学生因食用受污染的黄豆发生食物中毒。
  10、2004年5月17日晚,呼伦贝尔扎兰屯马场二连郑四沟的关文富、赵长江牧点四人因误食山野菜草乌头发生食物中毒,2人死亡。
  11、2004年6月8日,呼伦贝尔根河市得耳布尔铅锌矿23人发生食物中毒,未查明原因。
  12、2004年6月17日,赤峰林西县工商局家属楼建筑工地26名湖北籍民工因食用被蜡样芽孢杆菌污染的剩米饭发生食物中毒,无死亡。
  13、2004年6月18日,兴安盟阿尔山天池镇林场鑫野山庄25人因食用被亚硝酸和蜡样芽孢杆菌污染的食品发生食物中毒
  14、2004年6月19日,通辽市体育中学3名学生因食用被蜡样芽孢杆菌污染的隔夜米饭,发生食物中毒,无死亡。
  15、2004年6月28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八里八省际大通道天津筑路工程队41名工人因食用被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的馒头发生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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