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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局安监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8-16

发文字号

黑药监办流通函[2011]2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8-16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局安监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黑药监办流通函[2011]21号

2011年8月16日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现将国家局安监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食药监安函[2011]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省局拟定于9月初召开全省流通监管工作研讨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研讨议题:对食药监安函[2011]106号的修改意见或建议;总结所辖地开展GSP认证以来的工作;所辖地基本药物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参加人员:各单位分管流通监管工作的领导、流通监管(处)科长。

  三、地点:哈尔滨市飞泷酒店(南岗区西大直街308号),9月1日报到,2日开会,会期2天。

  四、参会人员食、宿费由省局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请各单位抓紧研究,围绕研讨议题,精心组织材料,并于8月25日前将电子文档材料同会议回执单一并报省局。

  联系人:康振国
  电 话:0451--88313106
  电子邮箱:56500@qq.com

  附件:(略)

  黑龙江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研讨会议回执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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