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25

发文字号

晋卫中[2009]1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1-25

颁发部门

山西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晋卫中[2009]17号

2009年11月25日

各市卫生局,厅直综合医院:

  现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省卫生厅于每年度的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受理创建单位的申报材料,7月份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候选示范单位,并于7月30日前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审查申请。

  各市、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刘浚;电话:0351-3580330;电子邮箱:lj-1973@163.com

  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