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11-06

发文字号

浙卫发[2005]27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11-06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正文内容


关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通知

浙卫发[2005]270号

2005年11月6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省级医疗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及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实施浙江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计划在三年内选派千余名医师到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是新时期加强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重大决策。实施好这项工程,有利于提高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为农村居民就近提供质优、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缓解农民"看病难"问题;有利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逐步建立一支为农民服务的医疗卫生队伍;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促进城市医疗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和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浙江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接受任务的各支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选派医师及对派出医务人员的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切实把这件事办好、办实,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实施中要注意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总结经验,加以推广,为这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注意收集工作信息,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

  附件:

  1、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浙江省实施方案

  2、 省级医院工作方案及对口支援单位名单

  3、 浙江省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医师选派计划表

  4、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浙江省考核表彰实施办法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