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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7-19

发文字号

内卫科教字[2005]22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07-19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正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的紧急通知

内卫科教字[2005]220号

2005年7月19日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内蒙古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呼和浩特铁路中心医院,内蒙古林业总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的紧急通知》(卫办科教发[2005]1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卫生部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务于2005年9月15日前完成,并将培训计划和总结上报卫生厅科教处。

  联 系 人:吴东东 袁慧中
  联系电话:0471-6293403、629333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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