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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对重庆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救创伤中心各类床位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7-08-22

发文字号

渝价[2007]43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8-22

颁发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重庆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对重庆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救创伤中心各类床位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7]435号

2007年8月22日

  重庆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急救创伤中心”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院医[2007]178号)收悉。为了提高就医效率,切实服务于患者,你院投资建成新的门急诊综合大楼。大楼内设有急救创伤中心,共设置病床194张,配备有先进的设施设备,创建了西南乃至全国一流的急救绿色通道。门急诊输液大厅配置了沙发式输液椅,具有独立的自动输液排序、叫号、并配备有吸氧、呼叫、吸引和计算机电子服务系统,通过监测中心对每个病人的输液情况实施全程监控。根据医院实际和投入成本,同时结合我市现有收费水平,经我们研究,对你院各类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中心监护室(ICU) 80元 /每床日

  二、二人间(带卫生间) 60元/每床日

  三、三人间(带卫生间) 40元/每床日

  四、多人间(带卫生间) 30元/每床日(观察床不足6小时减半收费)

  五、陪伴床 10元/每床日

  六、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12元/每人次(含沙发式输液椅、呼叫等三中心及电子服务系统,不足6小时减半收费)

  以上价格从文到之日起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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