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2012年全省食物中毒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3-04-01

发文字号

粤卫函[2013]23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4-01

颁发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2012年全省食物中毒情况的通报

粤卫函[2013]239号

2013年4月1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根据全省各地食物中毒报告及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报告子系统有关统计结果,2012年,全省各地共发生96起食源性疾病暴发(食物中毒)事件,累计发病人数1037人,死亡6人。全省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事件4起,中毒人数29人,死亡人数6人。与2011年相比,发病起数上升7.9%;发病人数下降10.9%;病死率上升5.7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2年食物中毒特点
  (一)较大食物中毒发生地较为分散。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地区分布为:汕头、梅州、湛江、韶关各1起。
  (二)全年食物中毒季节性波动明显。食物中毒主要发生在第二、三季度,分别为23起、34起,中毒人数分别为252人、385人。
  (三)微生物性食物中毒比例较高。微生物性食物中毒是导致中毒起数和中毒人数最多的食物中毒,共发生49起,其中以副溶血性弧菌和沙门菌为主要致病菌。
  (四)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危害性高。进食有毒动植物引起食物中毒的31起,并造成5人死亡,引起中毒的食物主要为大茶药、河豚鱼、四季豆、毒蘑菇等。主要原因为自采入药树根误食大茶药、进食河豚鱼、四季豆未充分加热煮熟及自采蘑菇进食致食物中毒。
  (五)宾馆饭店是食物中毒高发场地,死亡事件主要发生在家庭。发生食物中毒的各类场所中,发生在宾馆饭店的中毒起数和人数均最多,分别占30.4%、32.9%;其次为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其中6例死亡病例中4例发生在家庭;第3位是发生在企业及学校食堂。

  二、存在的隐患
  2012年,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食物中毒事件,但仍存在一些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动植物中含有的天然毒素对群众身体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2012年发生4起进食有毒植物引起中毒死亡事件。二是企业及学校集体食堂仍然存在较大隐患。近几年餐饮监管部门狠抓企业及学校集体食堂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部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仍存在较大的食物中毒风险,企业及学校集体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影响人数多,社会影响面广。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认真履行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职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及职责分工,及时组织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学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发生在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应及时将事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并督促其依法查处。
  (二)进一步做好食物中毒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做好预警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时报送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情况,并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加强企业及学校集体食堂等重点单位食物中毒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企业及学校食堂经营行为,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学生、食品生产经营者等重点人群宣教,重点宣传如何鉴别大茶药、河豚鱼、毒蘑菇等有毒有害物质,食品生产经营者如何防范食物中毒等基本知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