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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中心医院新建住院楼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12-08-29

发文字号

津价综[2012]6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08-29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正文内容


关于市五中心医院新建住院楼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综[2012]60号

2012年8月29日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第五中心医院新建病房等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2]283号)收悉。经研究,对市第五中心医院新建住院部大楼病房床位费函复如下:

  一、 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1、双人间126间252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75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2、三、四人间病房147间448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60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上述收费标准自患者入住之日起执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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