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医药数据查询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深圳市2017年度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29

发文字号

深卫计中医[2017]1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深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3-29

颁发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深圳市2017年度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深卫计中医[2017]13号

2017年3月29日

市医管中心,各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卫计能教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申报2017年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深卫计中医[2016]83号)精神,深圳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2017年度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确认的深圳市2017年度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主办单位要加强对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过程管理,并在每个项目课程中结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宣传学习,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项目主办单位要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对《深圳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及项目实施相关资料(含办班通知、课程安排明细表、教材使用简介表、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及总结)建档存档。
  (二)严格遵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学时、所授学分,不得任意增删申报表中的项目内容。
  (三)主办单位要在项目举办前和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有关资料报市卫计能教中心进行信息录入、报备。市卫计能教中心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
  (四)未按规定备案及未按审批的项目编号、名称、内容、学时、学分举办的项目将不予审核通过。
  (五)对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项目举办的,将暂停该项目主办单位及负责人下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二、请市卫计能教中心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导工作,并在年度所有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各项目相关教材(课件)、日程表、考核成绩、总结以及督导情况等资料的电子件报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同时抄送市中医药学会。

  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尤其是中医药工作者参加项目学习。

  (联系人及电话: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谢增军,88113731,电子邮箱:zhongyichu308@163.com;市卫生计生能教中心罗碧芬,25162051,电子邮箱:smec1021@163.com)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