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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4-14

发文字号

赣府厅字[2011]6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4-14

颁发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1]61号

2011年4月1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办[2010]465号),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为目标,以强化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为重点,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监管水平,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和部门联动相结合,各监管部门依法承担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坚持示范创建与责任评价相结合,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作为重要的制度创新;坚持统筹规划和各地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各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探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
  (三)工作目标。在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开展示范创建和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逐步形成合理的保障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更好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更有力地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发展,使我省成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探索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下的综合治理新机制,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科学管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努力创造新鲜经验,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综合评价,为全国试点工作作出贡献。

  二、 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任务和步骤
  (一)创建任务。
  1.推进城乡一体监管,实施饮食用药安全惠民工程。加强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在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实施好新一轮民生工程,向城市街道社区延伸监管网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心进一步下移到基层,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全社会覆盖,以均衡化的饮食用药安全公共服务惠及全省人民群众。
  2.强化技术支撑,实施科学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抓好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物制品检验和医疗器械检测能力,争取设立国家口岸药品检验所、区域性审评中心、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示范监测点,使其成为服务全省与周边省份的骨干技术支撑机构。抓好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形成对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覆盖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涵盖“四品一械”安全领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电子监管平台,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水平。抓好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形成以省级指挥中心为龙头,市县级指挥中心为支撑,相关食品医药企业为基础,上下联动、反应快速、指挥通畅、预警有效、处置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3.引导行业自律,实施饮食用药诚信建设工程。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健全质量信用体系为抓手,巩固和扩大医药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将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延伸到医药使用领域、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以及各类餐饮单位,构建起覆盖全省饮食用药领域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披露制度和信用等级评估专家队伍,制定完善质量安全与分类监管的奖惩机制,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承担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健全打假扶优机制,实施稽查执法上下联动工程。适应分级管理的新要求,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执法机构,强化工作职责,坚持统一执法。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大稽查格局,完善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打假机制,增强执法权威和效能。加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形成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浓厚氛围。加强稽查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不合格食品药品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假劣药品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5.发挥集聚示范效应,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千亿工程。围绕我省医药产业“十二五”期末实现超千亿元目标,统筹规划产业发展,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大项目引进力度,推进生物和新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加强南昌国家医药国际创新园建设,打造优势科技创新团队,提高创新孵化能力,为全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和引领作用。发挥江中药谷、南昌高新医药港、小蓝医药园、桑海生物医药基地、进贤医疗器械基地、袁州医药工业园、樟树福城医药园等医药板块的集聚示范效应,鼓励强强联合,促进产业重组,扶持大项目实现新发展,提升集约化发展能力。加快餐饮业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发展。
  6.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工程。加快餐饮服务与药品监管两支队伍的整合,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人才激励制度。适应监管需求,探索建立与地区人口、监管对象、监管面积等因素相联系的基层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机制。强化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各类培训,大力发展网络教育。完成新一轮市、县两级行政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和技术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轮训。适应科技发展和监管国际化需要,加强急需紧缺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集中力量培养一批能够引领全省监管科技发展、具备参与国际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和骨干人才。
  (二)创建步骤。
  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与实施“十二五”规划同步,前两年打基础,后三年见成效,实现重点突破后,整体推进。
  1.启动试点期(2011年):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方案,选择基础好、有试点意愿的设区市和全省10%的县(市、区)先行先试,跟踪调研试点进展,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对确定试点地区,将下达目标任务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试点,积累经验。
  2.铺开建设期(2012年至2014年):按每年30%设区市和县(市、区)进度,在全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
  3.见效验收期(2015年):巩固、提高创建成果,逐级进行考核验收,全面完成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目标任务。

  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的任务和步骤
  (一)工作任务。
  我省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的省级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地区。主要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参考指标,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科学管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试点评价:
  1.落实资源保障。建立健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给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要的财政保障和技术保障。完善相应法规,减少部门职能交叉,弥补监管空白,完善监管体制。
  2.加强长效监管。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日常管理,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政府民生工作考核范围和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市场整治等工作,依法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违法案件,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3.健全协调机制。按照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要求,建立包括联合执法、多部门信息沟通反馈、综合评估等协调机制。
  4.完善应急管理。建立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编制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5.强化宣传教育。建立信息协调机制、新闻发言人制度,开展饮食用药安全教育,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宣传与舆论引导,向社会公众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二)工作步骤。
  1.试点准备(2011年4月底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研究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地区。
  2.试点实施(2011年8月底前)。分解落实试点工作任务,组织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测评,查找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跟踪调研试点进展情况,分析评价指标和实际评价方法的优劣,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
  3.试点总结(2011年10月底前)。对试点市、县进行综合评价,召开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现场会,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迎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综合评价,研究提出开展责任体系评价、加强责任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争取2012年在更多地区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既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赋予我省的重要任务,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和协调工作机制,研究处理有关事项,指导、协调工作有效开展。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目标落实。
  (二)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共同落实好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各项要求。注意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工作的协调,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技术指导,争取专项补助经费及业务补助经费,统筹安排食品药品监管各类专项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突出重点任务。对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相关项目的建设用地、资金、人员编制等相关配套政策提供必要支持。
  (三)务求实效。切实加强对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调研、督办、考核、通报工作力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加以解决。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经验,使试点和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参考指标(试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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