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医药数据查询

关于印发《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28

发文字号

萍开管办字[2014]1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国家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4-28

颁发部门

国家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萍开管办字[2014]15号

2014年4月28日

各相关单位、各管理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促进食堂规范化管理,确保饮食安全,现将《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促进食堂规范化管理,确保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就餐人数15人以上的企业食堂。

  二、整治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由区经贸局、区民生局、区食品安全监督分所共同组织,各管理处积极配合,通过集中整治,强化企业食堂自律意识,有效遏制企业食堂无证经营行为,提高企业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饮食安全。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重点检查食堂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是否达到许可要求。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食堂,由区食品安全监督分所派出人员现场进行指导,限期进行整改,达到要求后予以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重点检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加工场所卫生情况。重点检查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知晓基本食品安全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等。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14年5月至12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2014年5月上旬-5月中旬)
  各企业对本单位的食堂进行清查,同时,要积极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5月20日前将食堂基本情况及供餐人数等报区食品安全监督分所(地点:建设东路618号;联系人:罗瑞萍;联系电话:6777831;传真:6777852;QQ:38717582;邮箱:38717582@qq.com)。
  (二)整改阶段(2012年5月中旬-11月下旬)
  区经贸局负责组织相关企业,区民生局、区食品安全监督分所负责开展对食堂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区食品安全监督分所负责逐一对各企业食堂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验收阶段(2012年11月下旬-12月中旬)
  区民生局、区食品安全监督分所及企业所在管理处共同对全区企业单位食堂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整治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开展教育培训,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食品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各企业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
  (三)加强食堂检查,严查违法行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企业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积极指导各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同时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认真总结本次整治工作,检查情况总结由区食品安全监督分所于2014年12月25日前上报管委会。

  附件: 企业食堂整治标准

  一、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二、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三、地面、墙壁、天花板应平整、清洁、无裂缝;食品加工场所保持上下水通畅,排水沟出口有防鼠网罩;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四、洗消区应设专用水池,并标识标明其用途,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五、粗加工操作场所设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六、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排气口装有防蝇网罩。

  七、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八、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储存场所分开(分区)设置。

  九、配有适应储存要求的冷藏、冷冻设施。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