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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19

发文字号

京卫组人[2017]4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6-19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卫组人[2017]48号

2017年6月19日

市医院管理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才办发[2017]4号,简称《实施办法》),我委制定了《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各单位要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申报表》一式四份,纸质版请于6月21日前报送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电子版同时报送邮箱:bjwszzc1314@163.com

  (联系人:李传亮;联系电话:83970647)

  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简称“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遴选支持工作,根据《<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结合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择优选拔
  “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依托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简称“215工程”)和市属医院“登峰计划”,按照入选条件相当,培养目标递进的原则,从已完成“215工程”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培养计划及“登峰计划”培养项目的人员中遴选优秀人才,作为“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人选。
  (二)分步对接
  “215工程”按先“学科带头人”后“学科骨干”的顺序遴选对接。学科带头人按照入选的先后顺序分两个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遴选对接进入“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从2019年开始,遴选对象以“215工程”学科骨干为主。“登峰计划”首批培养对象2017年尚未结束培养期,故2017年不单独推荐“登峰计划”培养对象,从2018年开始,“登峰计划”与“215工程”并列推荐。符合“215工程”推荐条件,并已入选了“登峰计划”的,可优先推荐。

  二、目标任务
  从2017年到2024年,每年遴选推荐15名左右进入“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

  三、遴选标准
  在北京市主持重大卫生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和北京市级科技创新基地及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与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工作应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编在岗。
  2.已经完成了“215工程”、“登峰计划”培养任务计划书中规定的所有培养任务。终期考核必须是良好以上。
  3.年龄一般在52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遴选当年1月1日为限。

  四、遴选范围
  2017年推荐范围:“215工程”学科带头人第一批(培养期为2010年6月-2013年6月)和第二批(培养期为2011年4月-2014年4月)。
  2018年推荐范围:“215工程”学科带头人第三批(培养期为2013年5月-2016年5月)和第四批(培养期为2014年12月-2017年12月);完成“登峰计划”培养任务的人员。
  2019年开始,“215工程”和“登峰计划”中符合遴选标准的其余人员中遴选。其中,“215工程”中以学科骨干(终期考核必须是优秀)为主,在2017、2018年度落选但仍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科带头人也可申报。

  五、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遴选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二)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对上报人选在本单位公示。
  (三)部门推荐。市属医院的人员,由市医院管理局组织推荐,报市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的人员,直接报市卫生计生委;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由区卫生计生委组织推荐,报市卫生计生委。
  市卫生计生委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选建议。初选建议应在征求同行专家评价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每名申报者,至少要有3名同行专家提出书面评价意见。评价意见,包括专业评价意见和是否同意推荐作为“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候选人。市属医院人选的同行评价,由市医院管理局组织,其他单位人选的同行评价,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初选评审委员会,在同行专家评价的基础上评议,投票产生推荐人选。
  市卫生计生委对拟推荐人选公示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专家评议小组,对卫生计生委上报的人选进行综合评议。
  (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公示,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六、组织实施
  “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是“215工程”、“登峰计划”的拓展与提升,是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持续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高层次人才重点工作计划,按照申报程序和标准组织申报,对考核结果和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如实申报。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215工程”、“登峰计划”的资助平台,集合科研管理、事业发展、激励保障等经费和人事政策优势,加大配套投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确保计划目标按期实现,使“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的效益最大化,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引领高层次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各单位要加强监管考核,对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因个人原因不能发挥作用的,按照“高创计划”的退出机制及时处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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