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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9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18-05-03

发文字号

渝经信复函[2018]23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5-03

颁发部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正文内容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9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渝经信复函[2018]235号

2018年5月3日

刘安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重庆市白酒产能支持“江小白”做强做大的建议》(第0192号)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白酒产业是我市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板块,为全市食品工业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市白酒产业总体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但我市白酒行业规模小、产能利用率低、企业实力弱等特点明显,市场竞争力不强。

  江津区发展白酒产业历史悠久、基础较好,辖区内“江津白酒”、“江小白”等品牌具有一定影响力,具备了推动白酒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基础条件。特别是江记酒庄运用新媒体等手段实施场景营销,快速推动旗下“江小白”品牌成长,开辟了引领传统白酒时尚化、国际化创新发展的新路子,在白酒细分市场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发展潜力较大。

  按照有关规定,白酒行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白酒行业属于限制类产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规定,不得违规建设扩能项目。为破解江记酒庄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委多次前往江津区调研,与江津区经济信息委、江记酒庄有关负责人沟通,研究商讨对策,在支持“江小白”做强做大方面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是支持江津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委将积极支持江津区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夯实区域品牌,培育全国品牌,支持白沙工业园区建设食品特色产业基地,将江津区打造成全市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进而推动我市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指导江津区做好产能配置有关工作。据有关调研资料显示,江津区内白酒产能在10万吨左右,实际产量在5万吨左右,存在一定程度的闲置产能。我委将继续会同江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支持配合江津区大力推进白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江津区先行参照现有相关行业产能置换办法,制定产能置换工作方案,明确产能指标来源、置换方式、利益方权责,通过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限产盘活相关企业富余生产能力等多种方式,首先在本辖区内解决江记酒庄产能置换问题,并严密有关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支持江记酒庄技改扩大生产。

  三是引导市内白酒产能资源优化配置。据统计,目前全市已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白酒生产企业共218家,设计产能共计约24万吨,2017年实际产量约12万吨,产能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我委将在江津区内部产能配置仍显不足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导江记酒庄在全市范围内,与白酒产能限制的所在区县进行对接,利用富余的产能条件,就地整合白酒生产资源,协调所在区县对合作事宜的支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政策范围内优化企业投资成本。

  四是向上呼吁积极争取支持国家部委支持。我们已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消费品工业司进行沟通汇报。从反馈的情况看,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多名人大代表建议将白酒行业从限制类中移出,从当前人民群众主食多元化、高粱已不再是主食(白酒限制政策的初衷主要基于粮食安全考虑)、白酒产业属市场充分竞争的行业、限制政策实际没有达到产能控制效果、全国白酒企业仍然存在提质扩能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引起了国家有关部委的重视,我委将积极跟踪进展情况,并根据国家新的政策及时指导和配合江津区做好白酒产业调整相关工作。

  同时,我委将积极支持和配合江津区共同做好服务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在农工商融合、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促进江记酒庄做大做强。

  此复函已经我委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联 系 人:市经济信息委食品处 柏 潇
  联系电话:6389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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