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庄政办发[2017]82号
2017年11月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沟油”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继续加大打击“地沟油”违法制售行为的工作力度,强化源头治理,遏制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108号)等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沟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地沟油”治理工作
“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目前,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已进入关键期,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地沟油”治理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大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要求,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监管为重点,既从严监管执法,加强源头治理,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合力推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把“地沟油”治理作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突破。(市规划建设局、市农发局、市市场监管局、大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庄河办事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地沟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各方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要对辖区内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处理负总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餐饮企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并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市规划建设局、市农发局、市市场监管局、大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庄河办事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对动物废弃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执行有部署、有检查、有推动。督促有条件的单位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处理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其产生的餐厨废弃物交由规划建设部门特许经营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市规划建设局、市农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督促企业做好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置,并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市农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
进一步总结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经验,推动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市规划建设局、市农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发局、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兴办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餐厨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主体应取得餐厨垃圾特许经营权。(市规划建设局、市农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不断健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工作机制,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处置行为,防止环境污染。(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餐饮企业探索在厨房、屠宰车间、肉类加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场所(环节)安装监控摄像装备,记录、追溯废弃物流向。在居民家庭厨房开展厨余垃圾粉碎处理试点工作。(市规划建设局、市农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探索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不断巩固提升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成果。(市经信局、市规划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合理布局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组织建设无害化处理场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贸市场、各类食堂、食用油用量大的餐饮单位、快餐店和小作坊等的巡查力度,加强对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市农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掌握餐厨垃圾产生和集中收集、处置单位名单。督促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开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量,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废弃物管理台账。(市规划建设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查处网络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监管部门认定的境内制假售假网站依法进行处置。(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将“地沟油”回流餐桌排查处置列入年度工作安排,做到有部署、有推动、有检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地沟油”等餐厨废弃物回流餐桌的案件。(市公安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不断加强社会共治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沟油”违法制售行为危害为的宣传力度,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引导居民科学健康消费,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要及时互通“地沟油”案件的查处情况及线索,将重大案件相关信息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市公安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