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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

发布日期

2015-05-19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正文内容

  为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5月19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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