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开展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5-25

发文字号

黔食药监安[2005]27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贵州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05-25

颁发部门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黔食药监安[2005]277号

2005年5月25日

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179号)要求,我局将于200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全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统一换发工作,凡依法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均应申请换证。请各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文后立即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医疗机构着手准备换证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我局拟定了《贵州省2005年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实施方案》及《贵州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程序》,现一并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略)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179号)

  2、贵州省2005年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实施方案

  3、《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