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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0-30

发文字号

虹府发[2013]2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10-30

颁发部门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虹府发[2013]21号

2013年10月30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虹口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推进城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改善本区市容、环境、卫生总体质量,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积极营造优质的人居环境和健康环境,根据国家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和《虹口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有关精神,结合本区爱国卫生和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创建国家卫生区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区,着力破解市容环境建设与管理中的难题,进一步提高本区市容环境建设水平;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本区城市管理水平;着力健全公共卫生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着力形成爱护市容、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开展“清洁家园,美丽虹口”创建活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市容市貌,确保健康教育、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除害防病、单位社区卫生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2013年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区各项工作,2014年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以下简称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虹口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虹口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卫办),并建立综合协调、社会动员、环境综合整治、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现场督查等专项工作组,负责对本区创卫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宣传、协调和检查。本区创卫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创建指标的完成及落实,确保本区创卫工作顺利推进。

  四、重点工作
  (一)健全组织管理。
  加强对本区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创卫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议事日程。加强对创卫工作的保障,做到人员、经费、任务、考核“四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应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体制,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创卫工作计划,分阶段进行推进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对照创卫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市政公共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强化生活垃圾处理、粪便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等能力,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不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城区环境,使城区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三)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
  以北外滩、四川北路等商业街区为重点,落实沿街单位的门责管理,着重清除道路沿线及绿化带内的垃圾,对招牌招贴、遮阳(雨)篷、果皮箱、电话亭、休闲座椅、候车亭、指示标志、广告牌、照明设施等“城市家具”进行重点清洁。做好“背街小巷”、旧改地块等处的卫生清洁工作,不留卫生死角,清除暴露垃圾。清洁交通枢纽、影剧院、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的环境。消除乱设摊、乱停车、乱堆物等现象,规范客运交通秩序,做到道路交通有序、环境整洁有序、管理规范有序。
  (四)加强菜市场和“五小行业”治理。
  加大菜市场和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改造力度,加强内部管理,做到摊位摆放整齐、内外地面整洁,不断改善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加强菜市场周边车辆停放管理,消除乱搭建、乱堆放、占道设摊、跨门经营等现象,确保市场周边整洁有序。加强菜市场周边垃圾箱房及厕所的保洁和管理,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制度。规范“五小行业”(即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小理发美容店、小旅馆、小浴室、小歌舞厅)管理,严格审批和日常管理,落实卫生、安全等工作要求。
  (五)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加大环境执法和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注重环境协同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区域降尘量,改善水体水质,加强空气API指数和环境噪声监测,强化河道整治和生态修复,规范工业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置,加快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建设,严防重大污染事件发生。
  (六)加强居住区环境管理。
  消除居住楼楼道乱堆物、车辆乱停放、乱招贴、乱刻画、乱涂写等不文明行为;清洁居住楼楼顶、大门、玻璃门窗、楼梯栏杆、信报箱及居住区体育健身设施、书报栏等公共设施;清洗垃圾箱(房),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清扫小区道路、绿地、明沟等公用部位垃圾和淤泥;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
  (七)提高公共卫生监管与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健全卫生监督网络,加强对公共场所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与监测。加强公共场所依法控烟工作,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无烟机关”创建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持续加大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力度,实现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和餐饮等领域的全程监控。
  (八)加强市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健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宣传阵地,扩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覆盖面。积极在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窗口单位、机关、大众传媒等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着力提高市民群众的健康意识。
  (九)加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力度。
  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四害”(即鼠、蚊、蝇、蟑螂)防灭活动,加强综合预防控制,确保达标。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各街道除害服务站的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
  (十)加大社会宣传动员力度。
  营造创卫工作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改变不卫生、不文明陋习,提高市民群众文明素质,形成“以环境健康为基础、以人群健康为内涵”的社会氛围,着力提高群众卫生创建的参与率和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
  (十一)做好创卫资料整理工作。
  创卫资料整理工作面广量大,各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数据准确、逻辑合理、条目规范、资料完整。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0月-11月)。
  1.区爱卫办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对照国家卫生区创建标准和要求,对本区相关工作进行调研。
  2.赴本市已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区的兄弟区县进行学习考察。
  3.邀请市有关部门对本区创卫工作现状进行先期技术评估和指导。
  4.撰写调研报告,提交区委、区政府进行研究讨论。
  5.成立本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区创卫办及各专项工作组。
  6.制定本区创卫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二)申报实施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3月)。
  1.向市爱卫会提交本区创建国家卫生区的申请报告。
  2.召开本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动员大会。
  3.区政府召开专题推进会,与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书。
  4.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全面启动实施本区创卫工作。
  5.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对创卫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同步做好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
  6.做好市有关部门到本区进行调研、考核的准备工作。
  7.完成向全国爱卫会申报国家卫生区的相关工作。
  (三)迎检考核阶段(2014年3月-10月)。
  1.进一步加大创卫工作力度,狠抓基础建设、宣传发动和长效管理,根据市有关部门的调研考核结果,全力破解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难题,落实常态化管理的各项措施。
  2.巩固、提升全区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和行业卫生管理水平,培育亮点、凸显特色。
  3.做好迎接全国爱卫会实地检查、技术评估等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卫工作是本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在全区工作的细化落实,具有功能引领和载体带动作用。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确保创卫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把创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精心组织、强化考核,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本区创卫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化管理。区创卫办要积极履行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职责。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和任务,确保创卫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明确任务,加大投入。
  要对照创建标准,对创卫工作逐一进行分解、细化和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在明确条与块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强化条与条、条与块、块与块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各方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创卫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瓶颈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创卫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软硬件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深入发动,营造氛围。
  创卫工作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必须动员广大市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要紧紧抓住各种有利时机,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要积极争取广大市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使创卫工作成为大家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自觉行动,在全区形成良好的创卫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与监督作用,推动创卫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区创卫办要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加强检查考核评比,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工作计划,加强重点项目专项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创卫工作按照节点要求顺利推进。城管执法、卫生、环保、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六)目标管理,强化责任。
  区政府把创卫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创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影响创卫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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