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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武汉大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1-19

发文字号

鄂食药监函[2007]51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湖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11-19

颁发部门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武汉大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知

鄂食药监函[2007]510号

2007年11月19日

武汉大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人血白蛋白药品经营企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258号)要求,我局对你公司购销假生物制品“人血白蛋白”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办。根据案件材料,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你公司存在以下3项严重缺陷:

  1、*3301企业购进“人血白蛋白”未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

  2、*3509未建立“人血白蛋白”验收记录;

  3、*5302企业未按规定建立“人血白蛋白”销售记录,并销毁了销售凭证。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经审核,你公司不符合药品GSP认证有关规定,现决定依法撤销你公司《药品GSP认证证书》,责令你公司接到本通知10日内可将库存药品退回原供应企业,10日后应暂停经营,限期整改,并在6个月后再次申请药品GS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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