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食药监协[2009]100号
2009年5月27日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25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123号)的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
《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领会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中原崛起和我省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施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学习贯彻
《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贯彻
《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把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
《食品安全法》摆到监管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积极开展
《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学习宣传
《食品安全法》是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要将宣传
《食品安全法》列为今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落实任务,加强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好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带头学,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
《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术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全面掌握
《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要准确理解餐饮服务监管的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采用主题活动、广场宣传、咨询台、宣传栏、宣传单等宣传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宣传餐饮服务行业相关知识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努力营造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动员监督、指导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贯彻
《食品安全法》,自觉守法经营;行业协会要按照
《食品安全法》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好行业内的诚信建设活动。
三、认真清理现行法规规章,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餐饮监管部门要依照
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现行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进行清理,及时提出废止或者修订与
《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各地、各部门起草法规草案、制定规章,应当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的程序,确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一致性。
要加强新形势下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行政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信誉责任等追究机制。要积极探索餐饮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小餐馆等的餐饮服务单位规章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既要防止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等上游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的下行传递,又要避免在餐饮服务环节发生污染、引入不安全因素,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目前,全省正处于机构改革关键时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深入研究、准确把握
《食品安全法》赋予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项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努力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做好职责交接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22号)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协作意识,确保不出现监管真空期,做到无缝交接和监管。严格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准入条件,加强生产经营和市场监督稽查,督促餐饮服务生产经营者落实餐饮服务索证索票、安全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保健食品研制、生产、流通的各项规定,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五、统筹兼顾,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要以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为契机,统筹兼顾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争取通过两年左右的集中整顿,达到餐饮服务环节整顿目标。要强化餐饮许可管理,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整治和查处;开展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集体用餐单位的检查;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制度,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畜禽、食用油的监督检查,防止使用劣质原料;开展重点品种调查和监测评价,加大对熟食、盒饭、冷菜和餐饮清洗消毒等重点食品、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的问题;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防范和处置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件。要继续加强保健食品源头把关,严格审评审批,适时组织对上市保健食品集中清理整顿;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抽验,严厉惩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二是巩固好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要继续做好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好取得的成果,并做好与为期2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衔接,确保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更加规范有效,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自律、依法经营意识显著加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餐饮消费的信心,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做好创建食品安全省和十大实事的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创建目标和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好创建食品安全省和十大实事中有关餐饮服务环节的目标任务。
要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认真研究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管的保障措施,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经费、人力资源的保障和支持,强化科技支撑,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增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高执法专业技术水平,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的交通、通讯、处置装备,提高执法和应急能力。要注重提高基层监管能力,组织开展实用快速检测技术的筛选、研究和推广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一线队伍科学监管的水平。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提高餐饮服务监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食品安全信息、食品检验资源等的整合、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各地要及时总结学习贯彻
《食品安全法》的工作情况,相关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