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免疫规划工作暨科学发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综合考核的通知
泰卫疾控发[2017]21号
2017年10月9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全面评估全市科学发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情况,根据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标准(2017年版)>的通知》(2017年第1号)要求,经研究,我委确定于2017年10月下旬对全市免疫规划工作开展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疫苗接种率调查。现场调查2岁组儿童卡介苗1剂次、乙肝疫苗3剂次、脊灰疫苗3剂次、百白破疫苗4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2剂次、乙脑疫苗1剂次、A群流脑疫苗2剂次、甲肝疫苗1剂次等8种疫苗17剂次全程接种情况,以及预防接种证和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个案信息一致性、预防接种证信息完整性。
(二)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评估。对各县市区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政策和经费支持、预防接种单位信息化建设、查漏补种、疫苗针对疾病监测与控制、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冷链管理、疫苗和注射器管理、资料管理等。
二、考核范围
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1个城区预防接种门诊、2个乡镇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综合评估和接种率调查。
三、考核方法
听取各县市区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文件资料,现场调查核实工作情况。
四、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与行程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县市区认真总结2017年度免疫规划工作开展,尤其是工作亮点、典型做法、经费投入、存在问题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考核组。
(二)根据考核安排,我委将从县市区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参加考核,请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三)考核组和被考核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市卫生计生委联系人:沙伟丽、潘相鹏,电话:6991032
市疾控中心联系人:刘爱国,电话:8489817
附件:2017年泰安市免疫规划工作暨科学发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综合考核方案
为全面评估全市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情况,我委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免疫规划综合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目的
全面评估全市免疫规划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化管理,保障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安全,提高并保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率,促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有效落实,确保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公共卫生服务改善率评价提供考核数据。
二、考核内容
包括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核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接种率调查两部分。
(一)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疫苗接种率调查。调查2岁组儿童卡介苗1剂次、乙肝疫苗3剂次、脊灰疫苗3剂次、百白破疫苗4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2剂次、乙脑疫苗1剂次、A群流脑疫苗2剂次、甲肝疫苗1剂次等8种疫苗17剂次全程接种情况。
(二)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核。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预防接种门诊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政策和经费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查漏补种、疫苗针对疾病监测与控制、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冷链管理、疫苗和注射器管理、资料管理等。
三、考核范围和方法
(一)考核范围
每县市区随机抽取1个城区预防接种门诊、2个乡镇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综合评估和接种率调查。
(二)考核方法
1.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疫苗接种率调查
⑴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为2-3岁、不论户籍所在地、调查时在当地居住≥3个月的儿童。
⑵调查方法。每个预防接种门诊按照服务范围远近随机抽取5个村(居),预防接种门诊驻地村(居)必查,采取入户的形式对适龄儿童接种率开展调查。每个村(居)调查10名儿童,不足10人者可从邻近村(居)补充。每个预防接种门诊调查50名,每个县市区调查150名儿童。
调查时应查阅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信息系统(ImmunizationInformationSystem,IIS)客户端,询问家长相关问题,并对二者的信息一致性进行比对。常规疫苗免疫史结合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信息系统个案和家长回忆综合判断,即首先以接种证为准,无证者以接种卡/信息个案为准,无证、无卡/个案视为未接种;有卡/个案、证但家长明确否认接种史者,以家长口述为准。调查后填写《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入户调查表》(附表3)和《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4)。
⑶评价指标。将附表3中调查数据录入统一的Excel数据库中,计算以下指标:
①“八苗”单苗全程接种率:调查适龄儿童中,在免疫程序规定时间内完成单苗规定剂次数者所占的比例,分苗统计。
②含麻疹成分疫苗第1、2剂次及时接种率:根据出生日期判断,第1剂次及时接种判断时间为8-9月龄,第2剂次及时接种判断时间为18-20月龄。
③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根据出生时间判断,调查对象在出生后≤24小时接种即为及时。
④八苗全程接种率:调查适龄儿童中,按照免疫程序规定时间完成八苗规定剂次接种者所占的比例。八苗全程接种率计算包含卡介苗1剂次、乙肝疫苗第1-3剂次、百白破疫苗第1-4剂次、脊灰疫苗第1-3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第1-2剂次、A群流脑疫苗第1-2剂次、乙脑疫苗第1剂次、甲肝疫苗1剂次,共计17个剂次。
⑤预防接种证与IIS信息一致率:比对每名儿童预防接
种证和IIS个案,基本信息(儿童或监护人姓名、出生日期)、接种剂次和接种日期等内容均一致视为预防接种证与IIS信息一致,否则视为信息不一致。信息一致率=信息一致的被调查适龄儿童数/被调查的适龄儿童总数×100%。信息一致率用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接种率的最终评价。
⑥预防接种信息完整率:查看儿童预防接种证上2017年以来最近一次接种的预防接种信息是否完整。接种信息需包括疫苗名称、接种日期、生产企业、疫苗批号、接种部位、接种医生和接种单位,缺一项即认为接种信息不完整。2017年无接种记录的儿童不纳入统计。信息完整率=信息完整的适龄儿童数/2017年有接种记录的适龄儿童总数×100%。
2.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按照《2017年泰安市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核表》(附表1、2)中的标准进行考核,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填写附表1、2。
(三)计分方法及评价结果
1.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接种率
考核接种率=(季度平均接种率×30%+年终考核接种率×70%)×全年接种信息一致率-家长投诉起数×3%。
全程及时接种率=全程接种率×50%+麻疹疫苗第一剂次及时接种率×50%。
2.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核
市级考核按照《2017年泰安市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核表》中的评分标准计分,空项者进行标化。考核表中乡镇级和县级满分分别为200分、1000分。各级考核最终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预防接种单位得分=预防接种单位考核得分/2;县级得分=(县级考核得分/10)×50%+3个预防接种单位得分平均值×50%。评价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等次,80-90分(含80分)为良好等次,60-80分(含6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